“我错了,我的行为说明我纪法意识淡薄,对纪律缺乏敬畏,我为此付出了代价。我一定吸取教训,也希望大家能以我为戒,别做违纪的事……”这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功山镇许某某收到处分决定书时所作的“现身说法”。 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自审查调查开始便注重剖析案件,查找发案原因,为做好警示教育打好基础。同时,充分利用送达处分决定这一特殊时机,把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既深入分析被处分人违纪行为发生的原因,又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单位负责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并就加强日常监督等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杜绝违纪行为再次发生,切实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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