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博达 通讯员 姜政 施伊) 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体目标,漾濞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案件回访制度,通过约谈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按照每年办案总数的一定比例,从当年办结案件中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回访。
今年以来,漾濞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案件回访工作24次,回访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了解被处分人员是否对结果及执行情况有疑问,灵活运用拉家常、“围炉式”交心谈心等方式,引导其正确认识问题,打开心结,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后半篇”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