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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人社部门创新社邮社银合作服务新模式——

社保就近办 群众少跑路

办实事 解民忧

“以前办理社保业务只能到社保窗口,现在到邮政、银行网点也可以办理,少走了很多冤枉路。”在开通社邮、社银合作试点的中国邮政昆明市吴井路营业所、工商银行昆明世纪城支行,前来经办社保业务的社区居民如是说。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探索构建“城市一刻钟、农村社区全覆盖”社保便民服务圈,创新社保与邮政局所、社保与银行网点多元合作服务新模式,缩短社保服务半径,化解服务供给不足等难题。

取长补短,延伸服务半径就近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部门针对群众反映服务网点少、办理社保跑远路等问题,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清单式列出社保经办机构网点少、分布散、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结合邮政局所、银行网点数量多、覆盖面广的特点,在服务对象密集区域,科学确定合作点位置,明确合作标准、服务事项,在邮政局所、银行网点设立专门社保服务窗口,提供与社保经办机构同质的政策咨询、业务受理、查询打印等服务。截至8月,全省已开设社邮、社银合作网点55个;预计今年年内建设人工代办社保业务合作网点100个、自助办理社保业务合作网点500个,实现全省州市全覆盖。

创新合作方式,整合服务事项“一窗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时整理社邮社银合作事项清单,实现参保单位和群众到合作的邮政、银行网点,可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及社会保障卡管理等51项业务,实现“一窗收、一窗办、一窗返”;优化社邮社银合作业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各级社保和合作机构共同制定合作网点管理制度、设立退出制度、办事人申诉举报及纠纷调解制度、经办人员交叉培训制度等,实现社邮社银合作标准化。此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优化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向邮政局所、银行网点等第三方合作机构授权,采用“收件业务人工办、服务事项自助办、高频业务网厅办”的社邮社银合作新模式,让邮政柜台成为社保前台,让银行柜员成为社保专员。

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把办实事、解民忧作为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梳理并形成80余项社保公共服务事项,以“社保先试先行、有序拓展完善”的思路推进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随着服务新模式的推广,社邮社银便民合作将在助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推进公共服务持续下沉、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本报记者 李海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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