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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机制

本报讯(记者 杨抒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立足解难题、促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加强与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吸纳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涉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事权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各类政策惠及经营主体,加强正面引导,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强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固化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圆桌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省政府领导共同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分管领导为成员,圆桌会议下设办公室在民营经济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

《通知》明确,要突出问题导向,圆桌会议成员单位可通过各部门和单位现有的机制、渠道、平台收集意见建议,深入企业一线调研,找准重点共性问题并作充分研究,为召开会议做好准备、提供支撑;对企业反映的个性化问题尽可能当场答复解决,确有困难需省政府协调的做好记录,企业参会时进一步阐述。省政府领导不定期召开圆桌会议,会议方案由省政府领导明确的分管联系成员单位牵头负责,聚焦企业关注重点热点问题,因应形势设置会议主题。对企业发言不审查问题、不框定范围、不限定内容,鼓励企业发言开门见山谈问题、讲困难、提诉求,不讲虚话套话客气话;参会单位提前准备、现场答复。同时,建立督办制度,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由会议牵头单位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拿出措施扎实推进,对有违现行法规政策或确实存在困难暂无法解决的诉求,细致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省政府督查室根据问题清单办理情况适时开展回访问效、督查督办,将有关重要情况报省政府领导,形成“现场办公”“跟踪督办”“限期办结”的工作闭环。

  • 报头

  • 李强同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共同主持第二十四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

  • 赵乐际同洪都拉斯国会主席雷东多举行会谈

  • 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

  • 丁薛祥会见新加坡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并共同主持中新双边合作机制会议

  • 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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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理州擦亮特色园区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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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

  • 提升应急能力 筑牢安全防线

  • 我省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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