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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7方面培育扶持电商市场主体

本报讯(记者 韩成圆) 记者5月8日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今年,省商务厅将开展电商市场主体载体培育扶持工作,从支持电商主体、电商载体、电商分拣集散中心项目等7个方面加大助企惠企力度,进一步做大电商交易规模、做强市场主体、做优云品结构。

7个方面具体为,评选全省网络零售龙头企业。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扩大云品电商销售份额,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对评选出的每家网络零售龙头企业,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

培育扶持限额以上电商企业。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提升运营能力,扩大网络销售规模。对2024年1月至6月新纳统企业,根据网络零售额规模,给予从5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支持企业提升电商运营能力,开展电商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新确认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支持基地(园区)开展企业孵化、电商人才培养等,推动电商集聚发展。对新确认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每家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评选县级“领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村播学院”。支持县级“领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持续拓展服务功能,提升电商市场化运营能力,构建县域电商产业链;支持“村播学院”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和孵化。对评选出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评选出的“村播学院”运营企业,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评选省内电商平台。支持省内平台企业壮大入驻企业规模和网络零售额,提升运营水平,扩大影响力。对市场化运营好、产业带动力强的本土电商平台,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一批云品电商分拣集散中心项目。支持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合作社、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企业等,发展“电商+产地仓+寄递物流”,开展包括集货、加工、包装、分拣等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云品中心”。根据相关支持标准,给予企业相应奖补。

申报形式方面,省商务厅拟于6月下旬下发申报通知,由各地组织申报,经县级初审、州(市)复核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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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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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7方面培育扶持电商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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