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5年来,云南省与全国同步建立了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改变“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历史,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人民健康,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健康云南建设,全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978年至2008年,云南抓住卫生领域供需严重失衡的主要矛盾,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增加卫生服务供给。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把推进健康云南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全力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奋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体系,群众健康水平也同步得到大幅提升。
“十三五”时期,全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7岁,而新中国成立之前仅为不足32岁。新中国成立之初,云南省仅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1所、病床615张、专业卫生人员991人。截至2023年,全省有医疗卫生机构28765所、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35.99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2.52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9个、乡镇卫生院1361个、床位6.34万张。中医医疗机构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0所发展到2023年的92所,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2009年,我省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明确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今年2月,云南在昆医大附一院开展试点“一站式”服务,极大改善了群众的就医体验,截至目前已服务超过5万人次。
当前,我省加强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等制度不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由易到难渐次突破、不断深化,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2023年,全省有医院140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745所、专业公卫机构539所、其他医疗机构72所。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7.7张,卫生人员总数为51.3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14人和4.36人。血吸虫病历史性达到传播阻断标准,顺利通过国家验收。12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地方病消除或控制标准。艾滋病在全国率先实现“三个90%”防治目标,保持全国前列。2020年,云南实现了消除疟疾目标。
“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2023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为97.24%。97.51%的定点医疗机构、99.45%的定点药店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达到3088种,1165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保障范围,享受同等医保报销政策。
2020年至2023年2月末,面对新冠疫情,云南成功处置数百起境外输入疫情,没有发生疫情外溢,牢牢守住了祖国西南大门。2020年7月起,云南接续实施两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仅用一年半就实现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全省卫生乡镇、卫生村覆盖率分别达97.25%、95.73%,健康县城建设全面推进。
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幅提升,居民的诊疗服务需求超过一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保障。2023年,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74.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达53.13%。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持续下降至2022年的26.94%。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全省建设43个国家级、61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120个州(市)分中心;全省135家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中,累计达到国家推荐标准90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5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全覆盖,16个州(市)实现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全覆盖,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达标率分别为100%、96.9%。群众所盼的大病不出省、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得以实现。
本报记者 陈鑫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