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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等7城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

本报讯(记者 王琼梅)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西部七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化登记材料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试点办法》,提升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

试点办法明确,从2025年2月1日起,在重庆、成都、武汉、长沙、昆明、南宁、贵阳7个城市推行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对于已在试点城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只要主体资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一年,从获得公证文书之日起计算),如该外国投资者再到其他试点城市投资开办企业,只需提供由已设企业受理地市场监管部门档案部门出具的加盖档案证明章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或由该登记机关出具的已收取主体资格证明原件的证明及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即可。

该试点办法的实施,将有效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外资企业开办准备资料的时间将由原来的至少1至2个月缩短至最短仅需1天,切实提升昆明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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