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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交易当心合同诈骗

【案情】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高达450余万元。据警方介绍,2024年11月,某工程机械售卖公司工作人员周先生到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通海籍男子李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挖掘机后,未支付尾款就将挖掘机抵押给别人。接到报警后,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民警调查发现,2024年6月,李某谎称自己在通海本地做大工程,是“某高速公路项目承包人”及“菜市场蔬菜叶清理承包方”,通过微信发送施工现场图片和项目开工的视频给销售人员以骗取信任。李某还先后以自己的名义及请托他人,与6家工程机械销售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挖掘机、工程压路机及多辆小叉车,之后将价值2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工程机械设备以8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价格抵押变现,抵押的钱款用于从事相同的违法行为、偿还个人债务及生活消费,涉案金额达250余万元。

2024年8月,李某又以同样的诈骗方式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云南某工程机械销售公司购买5台挖掘机。双方签订了工程机械买卖合同及还款协议书,李某支付部分首付款后,销售员将挖掘机运送至指定地点。拿到挖掘机后,李某拆除挖掘机上的GPS定位系统,并把车辆转移位置藏匿,之后择机将挖掘机抵押给他人获利,至案发时未付挖掘机款200余万元。

2025年2月14日,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行退赃仪式,将追回的价值300余万元的6台挖掘机、1台压路机、1台叉车返还给受害人,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释法】近年来,工程机械交易是合同诈骗的高发领域,合同签订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提高防范意识,多方收集信息,对合同签订的公司及个人主体进行核实,仔细核对手续印章,并通过银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或专业咨询机构了解对方的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合同签订双方一定要提高警惕,签订合同后,在资金支付及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货物种类一定要有明确约定,支付方式一定要留有银行转账痕迹,不可轻易以现金支付,以免被骗后能够向警方及时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管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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