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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下月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刘薇薇) 3月31日,记者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已经法定程序批准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5条,分为4部分内容,适用于石寨山大遗址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传承利用、环境保护等活动。《条例》的制定,能够让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利用更好地融入乡村振兴,促进农文旅产业融合,提升群众文化认知度和满意度,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同时,作为昆明首部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石寨山文化遗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石寨山大遗址位于昆明市晋宁区,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寨山古墓群和河泊所遗址及其保护区划内相关历史文化遗存共同组成,是研究古滇人类生活的重要窗口。为促进石寨山大遗址的管理保护与活化利用,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从2022年开始,昆明市、晋宁区两级人大和相关文物保护部门启动了《条例》起草的前期研究。自《条例》列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后,《条例》的起草工作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要求稳步推进。2024年8—10月,《条例》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审程序,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二审程序;11月28日,《条例》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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