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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微议

短视频恶意营销当治

陈广江

为进一步深化短视频恶意营销问题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中央网信办自4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

短视频平台的兴起重构了信息传播的生态,却也催生出恶意营销的乱象。从虚构“苦情戏”收割流量,到编造专业领域虚假信息制造恐慌,再到以低俗内容诱导互动,这些行为不仅消耗公众善意,更侵蚀网络空间的信任基础。根治这一顽疾,关键在于压实平台责任。

短视频平台的运营逻辑天然与流量紧密绑定,算法推荐机制往往以用户停留时长和互动数据为优先目标。这种算法驱动的“流量至上”模式,一旦叠加审核机制的失效,恶意营销便如野草般蔓延。压实平台责任,首先要打破算法“黑箱”,平台需优化算法逻辑,将内容真实性、社会价值纳入推荐权重,而非单纯追逐点击率。其次,审核机制必须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防范,并通过用户反馈动态优化审核规则。

更重要的是,平台需重构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平衡。部分平台为追求用户增长,对违规账号采取“轻处理”策略——限流代替封禁,警告代替处罚。这种“罚酒三杯”的做法,实则是将商业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唯有让违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投机行为。

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推动短视频行业从野蛮生长转向有序规范发展。因此,治理不能止于阶段性整顿,而需要平台将责任内化为制度基因,加强自律与监管,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恶意营销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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