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7月1日起医保购药须扫“追溯码”

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徐鹏航) 国家医保局30日发布提示,7月1日起,买卖药品要扫“药品追溯码”,无码医保不结算。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药品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如显示“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且确为本人购买,则说明此药品合法合规;如并非本人购买,或显示“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则说明此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 海军辽宁舰山东舰航母编队完成远海实战化训练

  • 报头

  • AI填高考志愿靠谱吗

  • 树价值标杆 育时代新人

  • 渝昆高铁全线最长单洞双线隧道贯通

  • 中老500千伏联网工程国内段开工建设

  • 7月1日起医保购药须扫“追溯码”

  • 爱国团结跟党走 青春奋进新征程

  • 云南玉昆1:2憾负北京国安

  • 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 “天予杯”第七届昆明库钓耐力争霸赛收官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