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 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服务纳入条例适用范围,规定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对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明确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海运相关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违反条约、协定的规定,使我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阻碍条约、协定目标实现的,我国政府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政府终止上述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可以根据有关条约、协定中止或者终止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我国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经营者、船舶或者船员采取或者协助、支持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除有关条约、协定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外,我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 滇池草海开合浮桥今起面向公众开放

  • 报头

  • 时代面孔里的沧桑巨变

  • 《习近平的文化情缘》《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讲读》在港澳多家主流媒体播出

  • 高端要讯

  •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

  • 我省文旅行业专场招聘月活动启动

  • 全省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举行

  • 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我省启动“诚信家政·温暖万家”活动

  • 国庆中秋假期云南铁路预计发送旅客超490万人次

  • 不断拓展对外开放广度深度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