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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表彰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优秀村(社区)干部

本报讯(记者 岳晓琼) 日前,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表彰云南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优秀村(社区)干部的决定》,授予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文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等50个集体“云南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授予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虹山中路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汤晓红等100名同志“云南省优秀村(社区)干部”称号。

近年来,我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探索实践,全省1.5万余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14.7万余名村(社区)干部在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地方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付出了辛勤努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本次表彰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旨在以榜样引领前行、凝聚奋进力量,激励全省广大基层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为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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