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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行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

本报讯(记者 郎晶晶) 近日,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通知》,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替代纸质老年优待证享受老年优待服务的便捷化转型。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不再受理老年优待证新办、换发及补办业务,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可依法享受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的老年优待政策。原已办理的老年优待证可继续使用。

此次政策调整并非取消优待,而是通过减证便民将优待凭证统一到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上,破解纸质优待证易损易失、信息更新滞后等难题,让老年群体享受优待更省心、更高效。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通知》明确,将统一全省优待场所(政务服务大厅、公交地铁、景区、医疗机构、银行网点等)身份证核验标准。同时,要求各级老龄办广泛宣传引导,主动对接公安、交通、文旅、卫生健康、金融监管、政务服务等部门同步修订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并建立动态响应与问题反馈机制,持续优化适老服务效能,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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