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珠成串
近年来,嵩明县推动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汇聚共享大数据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及时预警、推动整改,将公权力装进大数据监督的“笼子”。
“数据越全面,监督也就越高效。”嵩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办案为引领,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碎片化信息整合起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为办案人员固定证据提供有力支撑。
嵩明县聚焦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涉及的惠民惠企资金补贴、财政资金监管、重大项目审批等重点监督领域,统一整合分散在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信息,“量体裁衣”逐个规划设计预警模型,对职能部门业务数据进行无死角、全方位、全系统的“过筛体检”。成立数字与信息化室,从总体要求、信息查询、数据管理等方面对大数据运用作出详细规定,推动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双轮驱动、两翼齐飞”。
预警是信号,纠治是关键。除了强化人人建模、人人用模的大数据监督理念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大数据监督的落脚点放在改和治的环节,探索建立“个案整改—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的闭环整改模式,将严肃查处、警示提醒、促进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做深做实大数据监督“后半篇文章”。2025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并运行的大数据监督模型,产生预警1000余件,移交问题线索41件,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第一种形态处理34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推动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0余项,构建起“数智+制度”的长效监管体系。
“以高水平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服务保障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拓展信息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的数字化办案业务骨干,用好大数据监督利剑,在增强问题线索发现能力、提高腐败问题查处效率等方面再探索、再精进,为公权力运行安装“杀毒软件”。
本报通讯员 张兆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