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蓉) 省生态环境厅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干字当头、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首要职责,主动服务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大局,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紧扣“十五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2026年重点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对标对表抓落实,将中央及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重大部署细化为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确保方向不偏、执行有力,切实将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美丽云南建设的实绩实效。
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着力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持续做好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严把环评准入关,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深化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政策,强化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支持,构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破解保护治理重难点问题。探索适应与减缓协同,推动气候韧性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十五五”时期气候适应与低碳转型工作,探索碳普惠机制创新实践,推动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行动,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紧紧围绕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聚焦关键领域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对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领导干部责任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督察执法与问题排查整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重金属和新污染物治理,从根源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开展生态文明评选表彰工作。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切实守护美丽云南建设安全根基。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生态为民”行动,因地制宜开展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整治,打造为民办实事工作品牌。推动实施固废综合治理行动,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垃圾填埋场排查等专项行动,深化溶洞固体废物污染排查整治。结合各地特色优势,大力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锚定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等重点任务,补短板、扬优势、彰特色、强保障,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处置,联动督察、监测、执法、投诉举报等手段,统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生态环境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