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正雄
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是一朵常开长盛的绚烂之花。
这里,巍巍高黎贡山见证着云岭大地的沧桑巨变,滚滚金沙江水诉说着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这里,多民族聚居,各民族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和美大家庭的一个缩影。
云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良好局面,交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云岭新答卷,书写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篇章。
同心同德跟党走
在共同体建设中作出团结示范
“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春日阳光照耀下,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上的誓词熠熠生辉。
丰碑如磐,誓言永恒。
70多年来,铮铮誓言深深融入云南各族人民的血脉,民族团结的种子扎根云岭大地,开花结果、枝繁叶茂。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云南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锚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重大政治任务,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推进。
这是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规划部署——
2025年12月,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核心任务。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为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深化示范区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这是整体发力、合理布局的全面推进——
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我省优化完善省委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构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支撑,扎实开展“十进”创建工作,启动实施第五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以从“单一创”向“多样创”转变等“六个转变”推动创建工作提效升级,有形有感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8个,居全国第二位。
这是一心一德、团结奋斗的薪火相传——
传承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全省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落实“五级书记抓边防”和边境线“五级段长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融合、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固的局面不断巩固。
这是法律维护、法治护航的坚强保障——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我省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修订37件自治条例、27件单行条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综合运用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方式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创新开展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持续增强。
“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采纳了我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等方面建议,云南实践经验为国家层面立法贡献了力量。”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已累计批准民族自治地方37件自治条例和182件单行条例,有效提升了全省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握紧发展总钥匙
在共同体建设中谱写发展新篇
百年滇越铁路穿村而过,米黄色小楼整齐排列,绿树红花相映成趣,庭院经济热闹红火……今年春节假期,位于中越边境一线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城郊村八条半村民小组,游客熙熙攘攘、络绎不绝。
“八条半村过去是一个产业薄弱、增收缓慢而沉寂的村庄。”城郊村党总支书记林贵东说,得益于边境幸福村建设,八条半村道路硬化、污水处理、线网入地等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依托百年滇越米轨文化,打造“八条半·忆光年”乡村旅游综合体,吸引国内外游客前来拍照打卡。村民纷纷返乡创业,在家门口就业,庭院经济让每户村民年均增收近1万元,村集体经济每年增收15万元。
沿着云南4060公里边境线,374个边境幸福村全面建成并持续巩固提升。建设边境幸福村,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进一步补齐沿边村寨水电路网、人居环境、教育医疗等短板,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是我省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生动注脚。
作为多民族的边疆省份,云南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国境线占全国国境线近五分之一,肩负着为国守边、筑牢西南安全稳定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我省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充分发挥民族政策和区域政策叠加效应,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
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截至目前,全省14个州(市)已通高铁或动车,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市)全部通高等级公路,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通硬化路、通邮、通4G网络、通宽带网,各族群众跨区域流动更加便捷。
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推动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新兴特色产业集群向边疆民族地区布局;全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特色县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通过产业布局和带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年均增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2025年沿边行政村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6万元,农村常住人口较2020年增加7.03万人。
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我省接续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探索实践“334”“622”等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增收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教育卫生高质量发展、关心关爱“一老一小”等行动,补齐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各族群众民生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