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丹) 日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作出部署,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效,可倒逼单位提升专业能力,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工程隐患和安全事故,提升防治水平,筑牢防灾减灾防线。
此次监管范围聚焦云南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级资质单位,重点核查资质单位从业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及项目业绩真实性等方面,并明确三大核心监管内容,重点检查从业合法合规与项目业绩情况,严查评估弄虚作假、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挂靠资质等行为;核验单位管理和专业能力,确认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是否符合资质管理要求,信息变动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督查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检查是否存在质量安全事故或隐患,质量管理内控制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隐患排查机制是否落实到位。
云南构建“单位自查+部门检查+行业赋能”的多元监管模式,确保监管落地落实。各资质单位需对照要求自查整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持“上下联动、属地为主”,省自然资源厅随机抽取。此外,云南省地质灾害研究会还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按因需制宜原则,每年为全省各类别资质单位开展专业培训,把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纳入行业管理重要依据,提升行业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监管为抓手,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结果运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行业秩序,以专业化、规范化的行业管理,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地质灾害防治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