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蕊灿)记者近日获悉,《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19条,突出亮点是构建多层次、全覆盖激励优待体系,实现精神激励与民生保障深度融合。《条例》明确献血者享有的误餐交通补贴、安排休整及评先评优优先等关爱举措;规定本州献血的高校学生,自献血之日起半年内可免费游览州内政府主办的公园、景区等。在用血优待方面,明确献血者(含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依法享受优先用血、免费用血政策。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相关荣誉奖项的个人,除享受“三免”优待措施外,还给予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为破解献血不便难题,《条例》明确,各县(市)至少设1个固定献血点,不得随意拆移,确需调整须“先建后拆”;在乡(镇)卫生院、大型商超周边设流动采血点,社区、小区为流动献血车提供停靠便利。服务提升方面,血站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开通服务热线,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楚雄州卫生健康部门完善献血信息平台,实现献血、用血、费用减免“一站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