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霞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其中提出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 “一票否决”,指的是在干部考核时,在规定的多项任务中,有任意一项或者特定某项没有完成,则评估为整体不合格。这种考核制度的设置,突出了政府在特定时期的重点工作,对于完成硬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票否决”本是规范行为、推动工作的一个“框”,但在有些地方却被滥用为一个什么都往里装的“筐”。除了中央明确实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等项目外,不少地方还加入了教育科研、物价涨幅、城镇建设、税费征收、招商引资等诸多事项,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包罗万象”的否决指标,加上“一票否决,一年白干”的考评标准,让基层干部不堪重负,也影响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于是,有的干部奉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心态,不干不出错、少干少出错。长此以往,越是“一票否决”的重要事项,推进的效果越不理想,甚至是越“否决”越难解决。如此一来,既影响了“一票否决”制度的功效,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当前遏制“一票否决”滥用问题,首先要继续做好规范清理工作,既强化“一票否决”在政绩考核中应有的震慑威力和激励效果,又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对于一些内容设置不合理或推卸责任、转移压力风险的“一票否决”事项及时清理;同时要改变“只唯上,不唯实”的形式主义作风,积极探索多种激励手段,科学设置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中重日常、看民意、比实绩,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真正打造出一支能力素质过硬的基层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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