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昆明市民陈女士在手机App“同程艺龙”上购买了一张广州到昆明价格为445元的火车票,可提交订单时却多出了10余元。“付款后我觉得价格不对,返回去看才发现多的这10余元是买了份保险。”陈女士说。有了这次经历,她在“同程艺龙”上购买昆明到玉溪的火车票时,特意在提交订单前将购买保险一栏关闭,但最终付款的价格仍然比票价高12元。返回查看才发现是系统默认选择了“退改无忧服务”,而且该系统设定只有购买了“退改无忧服务”才能办理退票。陈女士认为,平台捆绑销售是霸王条款。 据了解,很多市民都有类似遭遇,他们大多在第三方软件上购票时遭遇过捆绑销售。记者登录“同程艺龙”选择购买昆明到乌鲁木齐的火车票,票价是365元,在提交订单时支付金额却变成407元。返回订单查看,多出来的42元除了16元保险费外,还有12元的“退改无忧服务费”和14元的火车票折扣券。在“携程”App上,虽然消费者有勾选权限,但如果不购买套餐的话,就会遇到出票较慢甚至排队出票的情况。 【释法】国浩(昆明)律师事务所傅川云认为,平台默认“搭售”保险属于“捆绑搭售”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隐藏实现强制交易。同时,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的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不得将搭售商品或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七十七条同时明确,违反上述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律师建议消费者,选择在第三方平台购票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不要轻易点击付款。一旦购买了不必要的服务和产品,可以通过截图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维权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 陈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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