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元 事儿办得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怎么评价?山东省日前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提出将运用服务评价器、满意度评价表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试点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倒逼服务承诺落实。 政务服务和商家服务,虽然提供服务的主体、服务的对象和内容有很大差异,但在追求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评价等方面有着一致的目标。纵观电商平台,众多卖家之所以越发重视消费者评价尤其是惧怕差评,主要原因就在于惩戒机制。 提高服务质量,政府部门不妨向电商平台借鉴学习,通过建立完善“好差评”等措施,把评价权交给企业和群众,使评价结果与激励惩戒机制挂钩,让“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成为硬指标,实现硬落实,产生奖优罚劣的硬力量。 近两年,许多地方纷纷提出,政府部门、机关干部要主动为企业、基层服务,真正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让机关部门和公职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尽快进入服务角色,要同步加大管理创新。一方面要有“物理反应”,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整合再造办事流程,深化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等改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要有“化学反应”,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优化营商环境,将“好差评”等制度植入政务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产生正向推动和反向倒逼。 政务工作千万条,为民服务第一条。以政务服务高质量推动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民生事业高质量,关键还在于提升服务者的服务意识以及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只要心里装着群众,自然事事处处得点赞,积攒到越来越多的好评。正因如此,以好评为荣、以差评为辱,把“好差评”当成一面镜子时时正衣冠明得失,理应成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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