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成 当前,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不少农村村容村貌发生巨变。但在大力建设过程中,一些村集体负债过高,有的地方村均负债数百万元,且越是“明星村”“典型村”,债务越重。而具有隐蔽性、私人性特点的村债,往往“旧的未消、新的又来”,极易引发治理风险。 一些基层干部透露,村集体负债不像企业和政府,很少也很难从银行贷款看出来,大多是村干部以村集体名义,动用个人关系发起的民间借款。在他们看来,这既不需要村民出钱,也不需要乡镇出资,还可以满足地方政府打造亮点的政绩诉求,当真是“何乐而不为”。 华而不实的“明星村”最终沦为“负债村”,既跟村基层干部对债务的认识有关,同时也跟乡镇对乡村的关注和治理不够有关。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破题之道,首先需要乡村干部端正态度,提高对债务的认识,避免“打肿脸充胖子”,遵循“有多大能力、办多大的事”的原则,真正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其次,需要上级政府部门介入,将乡村存量债务摸清底数、完善政策、分类化解,并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比如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特色产业,积极拓宽收入渠道,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 同时,要不断前移工作关口,在防范化解村级债务风险上下功夫,把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实。比如,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从制度上堵住债务漏洞,避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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