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游泳健身要了解一下吗?”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搭讪”,商家用各种优惠吸引你办卡消费,可一旦你掏了钱,接下来就可能会落入一环接一环的套路……有媒体记者调查了解到,作为新兴商业模式,预付卡消费因其便捷实惠受到不少商家青睐。但预付卡备案制度存在盲区、处罚力度较轻、征信体系不完善等深层次原因,导致这一领域乱象频发,屡禁不止,一些知名企业也牵涉其中。 应该承认,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预付卡消费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可能实现“双赢”,但这需要以双方的互信为基础。现实中,不少商家诚信经营商业伦理丧失,不但在预付卡消费中给消费者预设花样繁多的陷阱,而且随时准备“卷款走人”,以致原本互惠消费者和商家的预付卡蜕变为消费“毒瘤”。 从法理上说,消费者同意预付消费钱款,就等于与商家签订了民事合同。面对商家“设坑”甚至“跑路”,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不过,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下,消费者很难收集到有效证据,特别是在商家消失后要收集有效证据更是难上加难。 实际上,预付卡消费背后乱象频仍,更多反映了监管存在盲区、政府执法成本高、商家违规成本低、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2012年商务部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强制推行的“发卡企业30日内备案”和“资金存管”制度,在实践中形同虚设,即是最好例证。 故此,治理预付卡消费乱象,更应有针对性地综合施策。一方面,要切实完善监管制度,以严密无隙可供操作的一系列制度体系,从根本上杜绝“牛栏关不住猫”的监管漏洞。比如提高企业发卡门槛,将无资质企业挡在预付卡消费模式的门外;又如对发卡企业缴纳的存管资金强化后续使用监管力度,并要求其缴纳高额风险保证金,倒逼不良商家算好得与失的“大小账”,主动打消给消费者设“坑”甚至“卷款走人”的歪念。 另一方面,要切实强化信用惩戒。必须结合正在推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预付卡商家的违规行为纳入诚信建设黑名单,从而以信用惩戒的常态化威慑,增加不良商家的违规成本和代价,从源头上防止预付卡消费乱象的产生。 小小预付卡,犹如一面镜子,既检验着监管职能部门对遏止预付卡消费乱象的态度与能力,又考验着监管职能部门的治理智慧。只有在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度、以及辅之以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综合施策,预付卡消费乱象才有望得到遏止,进而确保其全面释放出提振消费能力、释放消费需求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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