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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1日 星期四
第08版: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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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1日 星期四
专题调研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的核心主体和基层自治组织、村民和民间社会团体的作用,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沈政延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的核心主体和基层自治组织、村民和民间社会团体的作用,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云南乡村治理格局,使云南乡村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推进云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保障体系

    健全云南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工作。逐步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定期督促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乡村治理工作政策理论研究,认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基层实践创新成效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三治”结合乡村治理的良好氛围。

    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科学的乡村基层组织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建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农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为“三治”结合乡村治理提供物质保障。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依法组织村民开展自治。

    强化村民主体性,构建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将村民的主体性权利置于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各环节中,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培育乡村社会组织,发挥乡村社会组织的作用,激活乡村社会组织活力,使其成为乡村基层政府的有力帮手。加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行协商共治机制,引导和帮助村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扩大村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村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构建乡村治理法治化体系

    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农村长效普法教育机制,提高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形成信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促进乡村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强化对乡村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法律约束,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处理事务,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创新法制适用机制,建立分类矛盾处置制度,提高基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引导群众以正当的途径、以法律的手段、以理性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体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村民制度,畅通村民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的渠道。加强农村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加强农村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队伍,在调解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加快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强化警务辅助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强化道德教化功能,构建乡村治理德治体系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塑造乡村德治秩序根本,写入村规民约,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坚持教育引导、文化熏陶、舆论宣传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生产生活。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从制度层面推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和各种模范的评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乡贤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新时代要求继承创新,打造“村两委+乡贤会”的德治治理新模式。

    补齐人才短板,构建乡村治理人才支撑体系

    把乡村治理人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构建多元化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通过政府引进、村校对接、能人自荐等方式,构建乡村治理人才引进机制。通过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等多种政策手段,为人才回流农村提供条件。完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将乡村治理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乡村治理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管理办法,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农村其他专职工作人员纳入乡村治理队伍建设统筹管理。

    (作者单位: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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