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刚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公布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其中明确提出,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新生儿数量达1523万人,0至3岁婴幼儿接近5000万人。更令人忧虑的是,竟有高达60.7%的母亲因“没人看孩子”而不愿生育“二孩”。显然,“谁来带孩子”也是当下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难题如何破解?理想的思路固然是尽快发展专业化的婴幼儿托育机构,但目前国内育幼机构的数量远不能满足家庭的现实需求,有专家认为整个行业存在数以百万计的专业人才缺口。 婴幼儿托育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假如将此事全部交给政府,恐怕是远水不解近渴,要耗时长久。而“单位托管”则是个成本低且见效快的好办法。此前,单位、企业办托育机构的政策“顶层设计”尚不明朗,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就极有可能陷入“好心办了坏事”的尴尬,现在已无需为此担忧。 而由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法规明确“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善托育机构”。同时,明文设置托育服务机构规矩,可谓单位、企业办托育机构的政策破冰之举。 稍上些年纪的人都会有类似的经历和记忆:几十年前,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农村都办有托育机构。后来,由于诸多原因,许多单位托儿所都“一风吹”地停办了,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幼儿托育服务难题日益凸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或企业办托育机构,显然值得尝试。一则许多单位有现成地方,只需略事修葺即可投入使用;二则亦可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以人性化的服务增加企业的认同感与凝聚力。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办托育服务机构只是为解决好当下日益凸显的育儿难题打开了一扇窗,今后仍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各级政府的监管、投入,比如给予办托育机构单位一定的税收优惠,或是提供政策支持,或提供专业育儿师的培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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