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近日,云南昆明的高女士遇到闹心事:她2017年在龙湖半山楼盘内部认购了一套位于33层的房屋,但发现近期封顶的楼房只有31层。她为这套不存在的“空气房”维权至今,房款和房屋都无着落。目前,这个楼盘共有190余套违规预售房产生纠纷。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提前卖房,但未批先售行为屡禁不绝,消费者维权困难,深陷钱房两空的境地。 房地产违规预售,不是一个新问题,也不是单个城市的独角戏,而是较长时间以来我国很多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差别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对此,国家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部门也不间断出手进行打击和应对。但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根治,甚至在一些地方和时段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之所以如此,当然与一些地方的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力、协同部门协助乏力,乃至法规的规定不够有力,致使违规违法者成本低有着直接的联系。纵观不少地方房地产违规预售屡禁不止的成因,仅靠完善法规、浅层执法等,恐怕是不足的。 一些地方面对房地产违规预售,之所以监管疲软,一方面看,很多时候是出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面对房地产新项目常会在相关监管上网开一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形成事实上的执法掣肘。再一方面,市场需求旺盛也是违规预售长期存在的另一主因。虽然房地产违规预售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和陷阱,但往往能够成交,与一些购买者贪图便宜、获利心切等有关,也与地方相关房地产信息公布不及时、不充分、不透明、不对称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 正因如此,要想从根本上遏制房地产市场长期存在的违规预售等问题,不能仅是从强化直接执法、完善法律等方面出招,还得拿出更全面和深入的举措。首先,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地方发展和促项目落地、促项目实施方面,平衡协调好内在的关系,明确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的工作理念,为相关监管部门及时有力执法提供强大支持。 作为广大市民兼消费者,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尤其是涉资巨大的房产交易时,不要轻易陷入预售陷阱,要做一个理性智慧的消费者。而作为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宣传房地产法规,提升相关法规的市场知晓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市场鉴别力,同时加大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公开力度,用及时对称的市场预警信息堵上房地产商违规预售“空气房”的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