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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微议
商家“砍单”得严惩

    杨玉龙

    疫情之下,一些宣称有货源的企业通过自家App售卖口罩。但不少消费者反映,下载几款App注册并下单后发现,商家先是迟迟不发货,过了几天又强制取消订单,怀疑企业没有货源或者货很少,借卖口罩之名行推广App之实。

    当前,口罩是紧俏货,这也给一些不法商家提供了机会。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调查发现,有一些商家本身没有货物或者囤货待提价,利用消费者购买防护产品的急切心理,诱导消费者下载App、注册下单、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假借卖口罩或推广App,或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钱财,于情于法难容。

    平台如果确实因物资被征用等不可抗力取消订单可以理解,而假借卖口罩之名行其他目的,乃至行侵害消费者权益之实,则万不可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可见,商家无论处于何种理由单方取消已经支付货款的订单,不仅有违商业诚信,更涉嫌欺骗消费者。而在疫情期间,商家此举也对疫情防控形成干扰。

    整治这类问题,一则有赖于加大法律惩治力度,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相关部门须拿出切实可行的惩治措施,提高违约成本,才能有效遏制“砍单”现象;二则有赖于强化市场监管,持续净化消费环境;三则有赖于平台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平台内商家异常订单的管理。

    事实上,商家假借卖口罩等进行“砍单”,虽然可以增加App下载量、增加新用户、带来流量等,但终归是自作聪明。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不仅难逃法律制裁且会失去人心,对商家反倒是不利。于此,商家理应恪守依法诚信经营理念,莫打“砍单”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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