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马斯婷)“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今年上半年以来,你又是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日,龙陵县镇安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在廉政谈话环节,镇纪委书记许亚玲对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问。 为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近年来,龙陵县多措并举,持续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工作,并将范围扩大至部分县直部门。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督促领导干部担责履职。同时,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到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调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今年我们着重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平台的监控,对重要工作及时提醒督促,确保工作按时序推进。”龙陵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安宏府说。 据悉,龙陵县坚持从严追责问效,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本乡镇、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一律追究“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到事到人,不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不以批评教育、下不为例代替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坚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无论涉及什么人,一律见人见事通报曝光,以严之又严的要求倒逼慎之又慎的履职。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以乡科级干部轮训、重要会议精神宣讲为契机,对新修订、颁布的重要党纪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强化领导干部的‘红线’意识。组织举办新提拔乡科级干部党性提升培训班,讲解党纪法规、分析典型案例,传导压力、守好底线。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更精准、更有效。”龙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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