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现而未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汇报是渎职,巡察未发现问题就是走过场。”这是漾濞彝族自治县巡察工作坚持的一个原则。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漾濞县采取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先后完成50个县级单位9个乡镇35个村级党组织和1个社区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对26个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机动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244个。通过着力揭短“见丑”,倒逼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严肃问题移交,纠正脱贫攻坚“知行偏差”。 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先后立案查处17件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其中乡科级7人,一般干部5人,村干部9人;谈话提醒128人次。另对352人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与民争利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责令住建局和9个乡镇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23人,提醒谈话71人;对9个村委会虚假村集体经济问题进行查处,谈话提醒33人次。 巡察反馈后,以分组联系、合力把关、联动推进“一分一合一联动”的方式,合力督促整改,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切实抓牢巡察整改“最后一公里”,实现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有形与有效全覆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提供有力保障。 本报记者 博达 通讯员 茶绍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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