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我国多省市向群众发放消费券。但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区消费券领取和使用程序烦琐,个别地方甚至还出现领取消费券后进行虚假交易、违规套现的情况,让消费券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消费券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能够让市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另一方面能够提振国内消费市场的信心和景气指数。正如媒体报道所言,消费券是一个“杠杆”,能够形成较大乘数效应,可以撬动数倍的消费。支付宝的数据显示,浙江、广西、广东、北京等省份的100多个城市选择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消费券,平均每1元支付宝消费券直接拉动8元消费。 部分地方由于发放不够精准、“薅羊毛”和“虚构消费”等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消费券实际作用的发挥。具体看,存在“需要的领不到,领到的不消费”的问题;出现消费券“中介”在网络上发帖“收购”消费券,再通过虚构消费的方式,与消费者分成套利的问题,还有各种各样的“数字鸿沟”以及信息的不对称等等,客观上影响了消费券作用的发挥。 这些问题的存在确实会抵消国家发放消费券刺激经济的初衷,但也提醒我们,消费券绝不能成为失管之地。从发放环节来看,政府在发放消费券过程中要审慎选择发券平台,从承受网络流量洪峰的能力、风控能力、平台覆盖率、商业生态丰富性等多个角度进行多方位考虑。这确实很有必要,而发放环节确保没问题,也是消费券得到有效利用的基础。 从使用环节管起来,武汉市的做法就值得借鉴。如在汉人员在使用“武汉消费券”时,需到对应种类已营业的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才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这也有助于让消费券用于正经目的。同时,也应当做好宣传,解决消费券不会领(抢)、领(抢)不到、用不好的问题。 消费券有助于市场消费的恢复,提振市场的消费信心,要真正惠利于民,最为根本的就是祛除其中的乱象。消费券在发放短期内往往可以起到明显的拉动消费作用,但其积累效果会随时间逐渐减弱。因此,加快市场消费恢复,也亟待相关配套措施跟进,既优化市场环境,又增强市场消费信心,以真正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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