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明县全力推进巡察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提质增效。 在巡察工作中,充分发挥“三项作用”,即发挥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统领作用、发挥县委巡察机构尽锐出击的“尖兵”作用、发挥相关协作单位和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的协同作用,推进巡察工作高效开展。 在整改过程中,压紧压实“五个责任”,即压实县级领导推进整改的督促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镇(街道)党(工)委和挂钩联系领导对村(社区)落实整改的督导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2020年前两轮共巡察了57个党组织,发现问题895个,移交问题线索54件涉及76人,整改清退违规发放的各类资金246万余元。同时,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推动全县农村“三资”管理等共性问题得到长效解决。戴康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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