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建章立制,搭建起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监督体系,切实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全员监督确保干部不“越界”。建立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办法,对全委各部门和全员构建立项、督办、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谈心谈话、全覆盖家访制度,掌握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情况,把问题解决在“未萌”“初萌”状态。 全程监督确保权力不“出轨”。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派驻机构及各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以及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工作办法,强化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未按规定办理的进行严肃处理。 全时监督确保行为不“逾矩”。先后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监督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建立负面清单,划定履职“红线”和制度“底线”。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提醒、诫勉谈话5人,严防“灯下黑”。 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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