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春林 吴沛钊) 临沧市创新机制,以“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组织保障,注重统筹协调” 为抓手,打造出特色鲜明、规范高效、群众满意的“协商在基层”工作的格局。 今年以来,临沧市政协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遵循制定推进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机制,拓展基层群众参与协商渠道,把各方面人员有序参与纳入整个基层治理结构中来的总体要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运作模式,有效依托乡镇委员履职小组、政协委员之家搭建乡村协商议事平台,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凝聚好基层群众的共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力量凝聚于基层。 各县(区)委成立“协商在基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区)长、县(区)委专职副书记、政协主席、统战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县(区)长等为副组长,搭建起高位推动的组织架构。各县(区)由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委由常委会会议审定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并以县(区)委办公室文件印发,对协商什么、谁来协商、怎么协商、谁去落实等作出明确规定。 乡(镇)党委全程参与、深度融入“协商在基层”工作。乡(镇)党委研究审定协商议事议题,做到“无审批不协商”,使议题符合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要求。乡(镇)设立由民族、宗教、新乡贤、缅商等代表人士为主的乡村协商议事人才库,人才库成员由乡(镇)党委审批,每次协商议事时从人才库中遴选产生的协商主体,还要经乡(镇)党委把关,涉及缅甸代表人士的还要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备案,确保协商主体具有多元性、广泛性、代表性和合法性。 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以来,临沧共组织协商议事活动50多场次,推动解决了“边寨通讯信号有盲区”“边境疫情防控难度大”“边民互市管理不规范”等一批民生难题,率先在全省制定“4环14步”工作流程,系列工作受到全国全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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