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党晓培 通讯员 夏娜)2020年,玉溪市纪委监委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玉溪市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受理信访举报3920件、处置问题线索3084件次。立案951件988人,主动投案73人、采取留置措施9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81人,挽回经济损失3.13亿元。严肃查处“一把手”案件44件45人。 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19人次。巩固提升“惩腐打伞”成果,聚焦深挖根治大会战、“六清”行动目标,处置问题线索86件,立案76件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0人,问责22个单位64人。 在巡察工作方面,创新完善全覆盖路径,灵活运用“回头看”等方式,穿插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在深、准、透、实上下功夫。市委开展了2轮巡察,派出15个巡察组对2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机动)巡察,对3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0家市属企业开展机动巡察,对2家市属企业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各类问题420个,问题线索57件;圆满完成五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全市9个县(市、区)已完成对704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其中直接巡村584个,巡乡带村120个,发现各类问题9617个,问题线索551件,立案审查1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挽回经济损失1903.13万元。 “2021年,我们将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持续推进‘玉溪之变’,致力玉溪建设‘两区一高地’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玉溪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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