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我们要“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一直是我们奋斗的源泉,也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深入对“人”的思考,我将之聚焦于大理发展的洱海保护、脱贫攻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四件惠民大事中。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考察云南时作出重要指示,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大理白族自治州高度重视洱海保护工作,先后开展了“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等,更投入了无数的人力、物力。洱海保护既是“治海”“护海”,也是“治人”。要想让洱海水质持续向好,需要的不仅仅是我们政府、洱海卫士的努力,更要每一名群众的参与。 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实现脱贫摘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接下来重中之重的工作,我们绝不能脱贫了就把扶贫工作“放下”。脱贫攻坚成果能不能持续保持,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一切有效的工作方法都是隐藏在“人”为“民”实践的过程中。 绿色发展的理念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理念。前文阐述的洱海保护实则也是针对未来的人的思考,但很多人往往只顾眼前的各种利益。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都不能仅仅局限于个人利益,应该把视野放得更宽。因此,身处发展环境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一种情怀,都应该为身边的人着想,为未来的人着想,以一种伟大的视野奉献个人的力量。 乡村因人而振兴,乡村为人而振兴。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经说过,中国是“乡土社会”,中国人的文明是“从土里长出来”的。因此,关于乡村振兴,笔者思考的却是“土”,因为土与乡村振兴是分不开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我们不能直接否定乡村的文化,而要从一种历史发展的角度来思考乡村文化,思考乡村中的人,以文化来对接文明,以文明来挖掘人,以人来推动振兴。 探索“人”的作用价值,践行“民”的理想信念。身处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这片土地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样,这片土地的繁荣发展也将惠及每一个人。因为,在这个新时代中,每个人都有积极向好作用。 (作者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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