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良县纪委监委始终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多举措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一方面通过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提醒力度;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各渠道发现的问题,突出“严”字快速核实,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研判,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标准进行处置。
今年以来,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1人次,占比41.8%;第二种形态47人次,占比32.2%;第三种形态21人次,占比14.4%;第四种形态17人次,占比11.6%。
张冬梅 陈正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