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雁群 通讯员 童娜茹)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注重与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巡察工作、重大项目督查工作相结合,形成党组(党委)、纪委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监督工作格局。
对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错误苗头,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扎紧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截至今年7月,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34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36人次,占总人次的69%。
同时,晋宁区纪委监委还结合个案具体情况,统筹考虑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配合组织审查及主观认错悔错态度等进行综合考量,作出“第一种形态”处置,做到宽严相济,让纪律处分既有“刚性”又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