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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玉溪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本报讯(记者 浦美玲) 日前,玉溪市政府下发《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方案》明确,2021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玉溪市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采取有力改革举措,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力争“直接取消审批”15项,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持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生产经营,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变相保留审批,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取消的许可证件,也不得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办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前提条件。

“审批改为备案”9项,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公开清晰的备案办理材料、程序、时限;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当场办结,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实行告知承诺”17项,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94项,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延长或取消许可证件有效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等举措,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同时,各级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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