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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组建义务交通辅警大队

本报讯(通讯员 杨继云 蒋开国) 腾冲市推进“枫桥经验”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实践创新,组建“腾冲市义务交通辅警大队”,积极探索开辟交通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新阵地,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有效增强了交通治理能力。

在腾越街道、卫健、教体、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将学校、医院、小区、商业街、客运站、保险公司、快递骑手等各行业的400余名保安、安全员、物业人员、骑手等群防群治力量,整合为“义务交通辅警”,全面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义务交通辅警”承担交通信息采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维护单位内部及周边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协助处理交通事故、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十项职责。按照属地、就近的原则,细化明确责任网格,由成员单位负责组织,辖区交警中队负责监督指导,密切协助职能部门做好本单位及责任区的交通管理。

围绕“加强管理使用、增强共治合力”定位目标,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化防控工作机制,确保“义务交通辅警大队”组织指挥高效、专业、有力。搭建市“交安委”—交警大队—成员单位—“义务交通辅警”作战单元“四级指挥体系”,明确各自分工责任。建立跟踪问效与奖惩激励制度。定期不定期对“义务交通辅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通报,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

建立健康发展制度。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交安办”申报组建“义务交通辅警中队”,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审查组建,推动“义务交通辅警”全市覆盖。同时,建立维权保障制度。对不服从、不配合管理,侵犯执勤“义务交通辅警”合法权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做好维权工作,切实为“义务交通辅警”依法依规履职打气撑腰,当好“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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