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采取直查直办、专项监督、专项整治等方式,有效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重大案件直查直办。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协调,镇(街道)纪(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今年将小街镇墩北村委会涉及集体土地乱占等7个问题线索合并处置,组建专案组进行直查直办。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单元制”监督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各纪检监察室提级办理,优先处置。1至7月,县纪委监委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23件,处理15人。
重要事项罗列清单。创新实行村级“微权力”治理八步工作法,梳理10方面36项“小微权力”清单,制作52项办理流程图,编印《嵩明县村级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制度汇编》。
核心问题建章立制。针对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中的典型问题,实行“一案一分析”,探索建立社区协商机制,督促各村组设置村级事务公开微信群,督促制定《嵩明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章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