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李学平一干就是35年,如今57岁的他仍奋战在普法一线。
1986年是实施“一五”普法规划第一年,刚参加工作的李学平成为一名普法工作队员。由于当时未通公路,各村又分散在不同山头,李学平每次一去就是半个多月,基本1个月走烂1双鞋。
“二五”普法期间,李学平已加入司法行政队伍,成为一名普法工作者,对普法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三五”普法期间,李学平在元谋县委普法办工作,成为普法工作的组织者。“四五”普法期间,元谋县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他一头扎进村委会,用一年时间指导村规民约起草等工作。最终,元谋县被命名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8个、省级示范村3个。
经过“五五”“六五”“七五”普法,元谋县被命名县级“法治乡镇”2个、“法治单位”4个、“法治学校”4个、“法治企业”2个,进一步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环境。
20多年来,李学平将“驻”变为“筑”,元谋县先后被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评为“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