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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之歌

石屏县彝族群众唱出对美好生活的祝愿

本报记者 李树芬

走进红河县迤萨镇勐龙村委会勐龙街村,房前屋后绿树成荫,一间间极具民族特色的新民居、一条条干净整洁的水泥路,构成一幅美丽幸福的乡村图景。

“在党的民族政策关怀下,我们村34户人家都盖起了漂亮的楼房,村民们通过发展产业走上了致富路。”村干部介绍,如今的勐龙街村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成为产业强、群众富、村寨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就庄严签订了《团结爱国公约》,号召各族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维护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共同保卫和建设祖国”,开启了红河各族人民团结进步发展的新篇章。

红河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何玉才介绍:“红河州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自治州永恒的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州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2021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红河现场办公会明确提出:“进入新时代,必须继续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作示范”,要求红河州要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持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发展良好局面,力争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面旗帜。

“十四五”期间,红河州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职能职责向主线优化、工作举措向主线发力、人员力量向主线加强,在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有新担当、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质增效上有新作为,在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作出新贡献。

下一步,红河州将重点打造以州府为中心、辐射蒙自个旧开远屏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圈,边境沿线和滇越铁路沿线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弥勒泸西一体化、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和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哈尼梯田核心区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盟,以及10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形成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格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力争创建1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5个示范单位,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8个、示范单位80个以上,创建全国全省教育基地8个以上,命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00个、教育基地20个。

(本文图片由红河州委宣传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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