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党晓培) 近日,玉溪市委、市政府印发《玉溪市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下简称《计划》),从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大力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发展、促进养老+融合产业发展、扩大养老服务创业就业等4个方面提出进一步扩大玉溪市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根据《计划》,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市、县(市、区)两级在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起,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范围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残疾等低收入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逐步实施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社区养老服务企业。
《计划》明确,加快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将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3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100张床位的公建公营或公建民营示范性综合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符合国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自建产权用房及租赁用房分别给予补助。到2023年,每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个社会力量参与的示范性综合养老机构,全市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不低于总床位数的40%;到2023年,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取药等便利服务措施,每个县(市、区)建成1家医养结合养老示范机构。
在促进养老+融合产业发展方面,《计划》提出,到2023年,全市建设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康养产业项目达3个以上,力争引进1家健康养老辅具用品生产企业,澄江市、红塔区康养产业中心集聚区基本形成,全市构建起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的养老产业集群发展格局;依托云南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引导全市各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机构结合实际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计划》还明确了落实养老产业设施供地政策、落实养老产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养老产业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养老产业财政扶持政策等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