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魅力大理·团结之光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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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调解室“话”出同心圆

同心调解室维护和谐团结

听说云龙县人民法院有一个独特的调解室——民族同心调解室,记者专程前往探访。

调解室的背景墙用中国结点缀,地面建成拱桥形状。“民族同心调解室的设计以云龙特有的桥文化为背景,还原‘风雨桥’的场景,意在调解纠纷时让各族群众重温在风雨桥上同舟共济的场面,引导各族群众和谐共处。”云龙县人民法院干警余继王介绍。

云龙县人民法院民族同心调解室是法院诉前、庭前调解的专门场地,群众到法院起诉前、开庭前,调解员和法官都会和当事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化解群众纠纷,“话”出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李助理,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帮忙调解,不知道我还要跑多少次。”收到18000元欠款,杨某拉着法官助理李雄杰的手,激动不已。这是今年8月3日发生在民族同心调解室的一幕。

今年8月2日,杨某来到云龙县法院,准备就李某欠其挖机租赁费一事起诉李某,李雄杰知晓情况后,立即联系李某,约定好第二天在民族同心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李雄杰从情、理、法等角度摆事实、讲道理,最终李某当场支付杨某的欠款18000元,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民族同心室开展诉前、庭前调解,有效化解了群众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和法官还从室内走向室外,把同心室“搬”到田间地头,来到群众身边进行调解。

近年来,云龙县人民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机制,采取“1+N”模式,即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团队,聘请特邀调解员31名,法院专职调解员4名,设立民族同心调解室、天地仁心调解室、秉礼齐心调解室、古诺诚心调解室共4个调解室,深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谐团结。

本报记者 博达

通讯员 杨子双 陈娅 刘璐 文/图

  • 同心调解室“话”出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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