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浩 通讯员 罕珊) 近年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抓早抓小,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花大力气、下足功夫,督促各承办室在办理问题线索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确保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防微杜渐,切实做到严管厚爱。
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以及当事人整改不认真、屡次再犯的连同党委(党组)一并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1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置19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7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置总人数的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