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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

首期“彩云昆明消费券”明起发放

本报讯(记者 张雁群) 记者从昆明市商务局获悉,2月3日12时起,昆明市将发放第一期“彩云昆明消费券”,投放金额1000万元,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本期消费券包括餐饮券300万元、加油券400万元、其他通用券300万元。使用有效期10天,为2月3日12时起至2月12日24时止。投放范围为昆明市常住人口及在昆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昆明市即可申领消费券(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与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使用范围为节假日期间重点保供零售企业及住宿、餐饮等单位,具体名单由市级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投放平台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闪付App),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发券期内3个大类的消费券单用户各限领一张。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能叠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饮及加油。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市民及商家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或通过云闪付全国统一客服95516进行投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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