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龙县积极破解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可能引发的安全稳定风险难题,把重视落实为行动、把管理完善为机制、把服务转化为措施、认真防范化解不安全不稳定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为有效防范和解决精神障碍患者特殊群体可能带来的突出治安问题,2021年10月,云龙县委政法委会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龙支公司,协商确定实行第三方损失保险赔付。县委政法委投入7万余元,为全县766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若发生精神障碍患者伤人,上限可赔付20万元,发生损物据实理赔,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中,云龙县委政法委协同各相关部门,与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签订《云龙县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承诺书》,要求监护人切实落实好监护责任,每年与县林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召开监护人奖补工作联席会,为监护人落实奖补资金。2021年度,共落实奖补资金8万余元。针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在不同地方行走,可能带来的风险等问题,云龙县委政法委、各乡镇强化动态管控措施,在同其家属协商后固定其日常居所,明确当地监护人和在异地的亲属责任,尽量压缩患者活动范围,实行交接监护制度。
本版图片由大理州委政法委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