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瞿姝宁) 2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1次主任会议在昆明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三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根据“一要点三计划”,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全年计划立法项目56项,包括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滇池保护条例等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围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改善民生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等方面,计划安排39个监督项目;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依法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完善“双联系”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及评比表彰等。
会议讨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建议日程包括审议《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审查《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太原、杨保建、李培、宗国英、王树芬、李文荣、纳杰、杨福生、罗红江,秘书长韩梅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