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明豫 通讯员 梁家礼) 自开展“清廉单元”建设工作以来,大姚县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深化基层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以管好村级“小微权力”为着力点,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向基层延伸。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为此,大姚县制定出台了《大姚县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围绕“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绘制村级“小微权力”实施流程图,对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三资”管理事项等9个方面23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细化完善违反“小微权力”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着力解决村干部行使权力、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此外,大姚县赵家店镇北新街村委会作为全县监察权延伸的试点,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赵家店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通过规范台账管理、明确任务清单、践行网格化监督模式,全面打通了监察权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小微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阳光运行。


